提示声明
1、本中心查询证书需经权属人同意。
2、本中心证书查询结果不得用于违背权属人意愿之用途。
3、证书是持证人自愿参加本中心相关测评后成绩合格的证明,仅作为用人单位查验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参考依据。
4、证书各项填写内容严禁涂改,由山东省建协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验印有效、或在本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的电子证书同等有效。
5、证书不可替代依法准入类职业和特种作业证书上岗使用。仍需考取国家规定的职(执)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。
6、证书有效期六年,每三年需完成次继续教育,继续教育的学习资源对本中心学员免费开放。各相关机构均不得以“特种人员证书”、“特种作业操作证书” 等国家行政部门名义虚假宣传夸大我中心测评合格证书效用;学员若遇此类情况,可向我中心举报,举报电话:400-6060-368 服务电话:0535-6382918。